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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美國的數字廣告收入首次超過千億美元大關

不可否認,數字廣告已是當下最熱的廣告媒體形式。

近日,研究機構互動廣告局(IAB)和普華永道發布的最新互聯網廣告報告顯示,去年美國的數字廣告收入首次超過千億美元大關,達到了1075億美元,比2017年的883億美元增長了21.8%。

其中,移動端數字廣告收益占據主導地位,同比增長40%,至699億美元。電腦端數據廣告收入則小幅下降1.5%,至376億美元。

(制圖:華爾街見聞)

值得注意的是,在數字廣告出現兩位數增長的同時,電視廣告和電臺廣告收入分別僅增長1.4%和1%,而2018年報紙廣告和雜志廣告收入則同比下降6.9%和2.1%。

另外,報告還衡量了前十大廣告銷售公司的營收。2018年,75%的數字廣告營收集中在這些公司。IAB表示,過去十年的這一比例在69%和77%之間波動。

從市場研究機構eMarketer給出的數據可以看到,截至今年2月,谷歌預計將占美國數字廣告凈收入的37.2%,Facebook預計到2019年底將占到22.1%。該組織在3月份還表示,到2021年,亞馬遜、Facebook和谷歌預計將獲得美國近70%的數字廣告支出。

IAB負責研究和測量的高級副總裁Sue Hogan表示,在過去,雖然人們總是在移動設備上花費許多時間,但移動端的廣告收入卻一直無法與之匹配:

“如今,二者之間的平衡即將實現,哪里有眼球,哪里就有營收。”

而普華永道合伙人David Silverman指出,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一旦廣告收入跟上了消費者的關注度,增長是否會放緩?

IAB的報告提到,社交媒體廣告營收雖然在2018年增長了30.6%,至289億美元,但該領域的擴張速度一直在放緩,遠遠低于2012年至2018年社交媒體廣告營收46.6%的復合年增長率。

但在Silverman看來,既然該行業能在之前找到提高廣告營收的正確道路,那么今后也會再次找到,如數字音頻廣告方面的收入就增長了23%至23億美元,并且還有戶外廣告之類的新渠道也在提高收益。

不過,監管問題對于數字廣告生態系統產生的影響其實是不容忽視的。IAB的報告強調,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和美國加州的《消費者隱私法》等法規正在影響美國公司,而且“這種影響可能會增加”。

對此,Silverman表示,監管將是一項挑戰,也是未來的一個潛在障礙:

“我認為,更大的威脅是尚未發生的事情,如果企業不做出適當的回應,可能會受到進一步的監管。但與此同時,公司也有機會考慮以一種新的、創新的方式來做新事情,從而贏得用戶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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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