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建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的通知。
通知強調,為強化歷史文化保護,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歷史文化保護)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定期更新、匯總、上報本地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臺賬,并健全社會公眾監督機制,加大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力度。對于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破壞歷史文化街區格局風貌、拆除或異地遷建歷史建筑、盜賣歷史建筑構件的,將依法依規及時通報處理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加強普查認定,盡快完善保護名錄,堅持應保盡保,擴大普查地域空間范圍和年代區間,豐富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內涵和類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掛牌建檔,留存保護對象身份信息做到掛牌保護,測繪建檔。更重要的是要加強修復修繕,充分發揮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使用價值,各地要加大投入,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開展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修復工作。加強歷史建筑安全評估和活化利用,對存在安全風險的歷史建筑進行搶救性修繕,支持和鼓勵在保持外觀風貌、典型構件基礎上,賦予歷史建筑當代功能,與城市和城區生活有機融合,以用促保。另外各地應嚴格按照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拆除管理并符合《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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