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職業學校: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年)>實施方案的通知》(教高〔2016〕880號),《關于公布河南省高等職業院校創新發展行動計劃項目(任務)立項建設名單的通知》(教高〔2017〕895號)、《關于做好《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年)驗收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228號),經學校建設、省教育廳驗收,現將認定的骨干專業、職教集團、技能大師工作室名單予以公布。
《教育部關于公布<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年)》>項目認定結果的通知》(教職成函〔2019〕10號)已認定的骨干專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不再重復認定。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的通知》(教職成〔2021〕2號)要求,骨干專業項目名稱均調整為新版專業目錄對應專業名稱,各學校要根據相關要求對骨干專業項目進行調整升級。根據《河南省職業教育集團管理辦法(試行)》(教職成〔2011〕98號)相關規定,未經省教育廳批復成立的省級職教集團須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與已批復省級職教集團的名稱有重疊、行業有交叉的不予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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