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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包括國慶節在內的國家法定節假日開展線下培訓活動

10月11日起,鄭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將陸續有條件復課。鄭州市教育局溫馨提醒家長們:義務教育階段營利性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只進行未上完課時的“清零”工作,在新的收費政策出臺前,家長們不要新繳或續繳費用。

據了解,鄭州市將把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

根據《鄭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校外培訓機構復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義務教育階段營利性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在10月11日起陸續復課后,僅限 2021年7月31日前已繳納費用且消費未清零的學生。在未重新審核登記和新的收費政策出臺前,此類培訓機構不得收取新的課時費和招收新生。

鄭州市教育局提醒家長們:在選擇義務教育階段非營利性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含營利性和非營利性)以及非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含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并決定繳費時,一次性繳費的時間跨度不要超過3個月。

鄭州市教育局進一步重申: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包括國慶節在內的國家法定節假日開展線下培訓活動。

關鍵詞: 國家 校外 培訓機構 國慶節

責任編輯:Rex_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