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國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始終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財政投入重點領域,圍繞重要生態功能區域和生態屏障,堅持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修復,加強頂層謀劃、創新支持模式、整體系統推進,多項工作成效明顯,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明顯增強。
一、開展一體化山水林田湖草保護修復,轉變“管山不治水、治水不管山”單一修復模式。項目策劃上,打破部門條塊分割,針對流域生態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在閩江、九龍江流域的41個縣策劃總投資199.61億元的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治理項目,實施水污染治理、廢棄礦山整治、生物多樣性保護等五大重點工程,確保治理系統性。資金保障上,多渠道籌措財政資金,采取按項目對接和切塊劃轉資金結合方式,統籌9個部門生態環保類專項資金95億元和市縣配套資金,爭取中央競爭性獎補40億元,積極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金投入;設立全國規模最大的省級正向激勵資金,按項目績效完成情況予以分檔獎勵。實施推進上,建立項目推進機制,“省級協調、市為主體、縣抓落實”三級聯動工作機制,事前服務、事中跟蹤、事后問效全過程督促機制,以及專家團隊全過程咨詢服務機制,集中資金打造精品示范工程,以點帶面推動項目建設。閩江、九龍江流域治理項目以高分入圍全國競爭性項目評選;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治理項目在財政部績效評價中獲得全國唯一優秀等次,2021年入選財政部案例集;將樂縣山水林田湖草項目做法,在國務院大督察中獲表揚并向全國推廣。
二、分區分類支持國家公園建設,破解生態安全保護和綠色發展難題。率先出臺國家公園財政體制改革方案,將新組建的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作為省本級一級預算單位管理,統一履行國家公園生態管護職責,明確財政保障方式,累計下達10.5億元,確保試點縣既得利益不因國家公園試點而降低。建立國家公園生態補償制度,對國家公園范圍內的28個自然村實施生態公益林補償、生態移民搬遷安置補償等11項生態補償,累計下達各類補償資金1.52億元,實現“林、地、人、文”補償全方位覆蓋。支持國家公園連片系統建設,統籌省以上資金7億元,引導市縣投入5億元,在國家公園周邊四個市縣連片系統實施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和建盞、水、茶、竹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項目,打通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的轉化路徑。2021年10月,武夷山列入全國首批5個國家公園。
三、實施綜合性生態補償,助力地方政府綠色發展。建立“籌、分、用、管、核”一體化機制,在23個重點生態功能區域縣實施生態領域綜合考核補償。圍繞“怎么籌”,建立穩定增長的資金籌集機制,統籌8個部門的20項生態保護類資金;圍繞“怎么分”,采取獎優罰劣的資金分配方法,將補償資金分為保持性補償和提升性補償,提高地方主動性;圍繞“怎么用”,采用縣級統籌資金使用方式,賦予實施縣資金使用自主權;圍繞“怎么管”,建立規范安全的資金監管模式,按年度跟蹤進展情況;圍繞“怎么核”,建立綜合系統的考核指標體系,實行考核結果與補償資金掛鉤。18個實施縣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區)”稱號;綜合性生態補償等3項改革經驗獲全國推廣,在全國財政資源環境工作會議上作交流。
來源:福建省財政廳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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