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廣東省東莞市委辦、市府辦印發《東莞市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方案》,標志著東莞市林長制工作進入新階段。目前,東莞1059名林長已到崗到位。
林長制讓護林員不再“單打獨斗”
護林員的工作職責包括對林區火源加強管理、及時報告火情、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等,但護林員沒有林業執法權,有時候在具體工作中,面對一些違法行為無法強制制止。自“林長制”在全省推行以來,2021年11月9日,東莞市委辦、市府辦印發《關于成立東莞市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12月27日印發《東莞市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方案》,標志著東莞市林長制工作進入新階段。不僅有護林員在一線守護森林,市鎮村三級“林長”也成了標配。發現違法情況無法制止時,可以第一時間上報給上一級林長。村(社區)林長需要及時發現、制止各類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并向上級林長報告,避免了護林員單打獨斗。
構建市、鎮、村三級林長體系
《方案》明確了林長制組織體系:要構建市、鎮、村三級林長體系,市、鎮(街道、園區)設立第一林長、林長和副林長。村(社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林長和副林長,構建以村級林長、基層監管員、護林員為主體的“一長兩員”森林資源源頭管護機制。
目前,全市已設立林長1059名,設置市級以上林長公示牌18塊,并實行分區(片)負責制。按照《方案》,東莞市分為松山湖、旗嶺、大嶺山、華陽湖、黃旗山和銀瓶山六個市級林長責任區域,每一片區域由一位市級林長負責。林長“巡山”都有頻次要求,負責組織協調解決責任區域內的森林資源保護發展重點難點問題。
另外,《方案》明確,到2025年,運行機制順暢的市鎮村三級林長制組織體系全面建成。每年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9‰以內。2035年,全面推行林長制成效更加顯著,各級林長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充分落實,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生態系統碳匯增量逐步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福祉持續增進,高質量美麗東莞基本建成。(陳日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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