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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鼎市“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建立及全面推行

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檢察院、福鼎市林長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工作意見》,標志著福鼎市“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建立及全面推行,形成協調有力、監督有力、保護有力的森林資源發展新機制。

《工作意見》突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法治思維、綜合治理,協同聯動、相互配合,訴前為主、跟蹤落實的原則,旨在建立信息共享、林檢會商、線索移送、辦案協作、聯合執法、公益共贏、生態修復等十個方面協作機制,有利于全面加強檢察機關與林長制辦公室及相關單位的協作配合,妥善處理森林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促進森林資源管理從制度化向法治化轉變,充分發揮“林長+檢察長”1+1>2的協同效應。

來源:?福建省林業局

關鍵詞: 福建福鼎 林長檢察長 協作機制 全面推行

責任編輯:Rex_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