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檢察院與中衛市林長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通過建立、完善“林長+檢察長”協作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了檢察職能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中的法律監督作用,形成了黨政領導牽頭負責、檢察機關全面參與、責任部門協調聯動的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新格局。從根本上解決了在生態保護中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不暢的問題,實現了“1+1>2”的協作效應,提升了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的整體水平。
《意見》提出,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檢察機關、林長辦及相關責任單位加強信息交流和共享,健全執法辦案信息共享通道。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將人民檢察院納入同級林長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同研究解決森林草原資源保護中的重大疑難事項,協調解決執法問題,統一執法思想和尺度。建立重大事項協作機制,針對涉林涉草領域的刑事、民事、行政或公益訴訟檢察案件等,就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協作,必要時邀請相關領域專家提供專業意見。建立聯合督促履職機制,檢察機關對林長制相關責任單位在涉林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違法行使職權或怠于履行職責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等行為,應依法調查核實,提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依法履職。建設生態公益修復基地,有效解決破壞生態資源違法犯罪行為與生態修復工作脫節問題。
下一步,中衛市、縣(區)級林長辦公室和檢察機關會進一步加強溝通協作,創新工作舉措,立足“互聯網+新媒體”的時代背景,充分利用門戶網站等平臺重點報道森林草原保護、公益訴訟和“兩法銜接”等方面的工作,積極回應公眾對森林草原保護的關注和期盼,形成全社會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的良好氛圍。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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