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昆明市商務局發布通告
(資料圖)
新一期“彩云昆明消費券”
1月14日12點開始發放!
云閃付、支付寶平臺
可領取
住宿餐飲券、加油券、綠色家電券、其他通用券4類消費券
京東平臺
可領取
綠色家電券和其他通用券
通告詳情如下
“彩云昆明消費券”發放通告
為深入落實中央和云南省、昆明市關于堅定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全面促進消費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有效激發居民消費潛力,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增長實施方案的通知》(昆政發〔2022〕10號)精神,經研究,將于2023年1月14日發放“彩云昆明消費券”,特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活動主題
大展宏“兔”年如意,平安喜樂逛春城
二、發放時間
2023年1月14日12時起
三、活動范圍
(一)投放范圍
昆明市常住人口及在昆工作學習、觀光旅游人員,當前地理位置定位為昆明市即可申領消費券(以領券手機號歸屬地及領券與核銷定位信息進行結合認定)。
(二)使用范圍
面向昆明市商貿流通領域企業和單位,具體名單由市級相關部門核準后公布。
四、投放平臺
支付寶、京東、云閃付3個平臺(云閃付、支付寶平臺可領取住宿餐飲券、加油券、綠色家電券、其他通用券4類消費券,京東平臺可領取綠色家電券和其他通用券)。
五、消費券投放、領取和使用
(一)彩云昆明消費券類別
消費券共設置住宿餐飲券、加油券、綠色家電券和其他通用券4種。
1.住宿餐飲券
(1)50元券,消費滿100元可用一張;
(2)150元券,消費滿500元可用一張。
2.加油券
(1)50元券,消費滿200元可用一張;
(2)80元券,消費滿300元可用一張。
3.綠色家電券
(1)200元券,消費滿2000元可用一張;
(2)300元券,消費滿3000元可用一張。
4.其他通用券
(1)30元券,消費滿100元可用一張;
(2)80元券,消費滿300元可用一張;
(3)200元券,消費滿2000元可用一張。
(二)使用時間
消費券有效期10天,使用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14日12時起至1月23日24時止。
(三)領取方式和領取規則
消費者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在云閃付、支付寶、京東3個平臺中領取,其中云閃付、支付寶平臺可領取住宿餐飲券、加油券、綠色家電券、其他通用券4類消費券,京東平臺可領取綠色家電券和其他通用券;在3個平臺中,每類消費券只可領取一張。企業券通過云閃付領取。
(四)使用規則
1.彩云昆明消費券領取成功后,鼓勵到參加活動的商家線下(實體店)消費,消費券領取當日生效,逾期不消費自動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張消費券,綠色家電券適用于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視、洗碗機、掃地機器人等綠色家電(不包含手機),住宿餐飲券、加油券、綠色家電券和其他通用券不得疊加使用。
2.彩云昆明消費券不可儲值、不可提現、不設找補,不可轉贈、轉讓他人,不可為他人付款,不可售賣;參與商家要采取切實措施防止消費券領取后變相用于儲值,嚴禁開發、利用、提供“外掛軟件”搶券等違法行為;若發現商家故意違反本條規則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市級商務部門有權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列入失信名單,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3.彩云昆明消費券在使用時,可與商家優惠疊加使用,嚴禁違規核券。
4.在有效期內使用彩云昆明消費券的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消費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費券有效期不變;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內訂單部分退款,消費券無法再次使用。
(五)咨詢及投訴渠道
市民及商家可通過消費券投放平臺客服熱線(支付寶95188、京東4000988506、云閃付95516)進行咨詢和投訴,通過12345熱線進行投訴。
昆明市商務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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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