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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觀察!《江西省促進革命老區振興發展條例》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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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昌6月16日電(記者秦海峰)記者15日從江西省政府新聞辦獲悉,《江西省促進革命老區振興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3年5月26日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9章42條,包括總則、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城鄉協調發展、綠色轉型發展、基本公共服務、紅色基因傳承、保障與監督及附則。其中,《條例》堅持把產業發展作為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動力,重點對支持革命老區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特色優勢產業集群、加強開放平臺建設、增強科技創新能力等方面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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