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女職工生育津貼和工資可否同時享受
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同時發放。用人單位先行向勞動者支付產假工資,后持勞動者提交的相應材料申報生育保險待遇。當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產假工資高于勞動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貼數額時,用人單位無需再將領取的生育津貼支付給勞動者。
二、女職工的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可以兼得嗎
不能。因為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實際上是一個意思。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者流產的,可領取下列生育保險費用: (一)按照上一年度市社會平均工資計發的產假生育津貼(產假工資); (二)從懷孕到生育期間,所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因生育直接引發感染其他疾病的醫療費; (三)按照上一年度市社會平均工資計發的男方護理假工資。 生育保險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委托職工所在企業發放。”根據該規定可以看出,生育津貼就是所謂的產假工資。
三、女職工的生育津貼
第一:女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生育或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份)÷365(天數)×產假具體天數,一次性計發。
第二:女職工生育或流產手術時,個人繳費記錄不滿12個月的,由用人單位墊付其生育津貼,繳費滿12個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女職工生育津貼和工資可否同時享受的相關知識,通過上文可知,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同時發放。用人單位先行向勞動者支付產假工資,后持勞動者提交的相應材料申報生育保險待遇。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找法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1